退换货政策

瑞海·慧生活 / 2016-03-16

 责任范围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侯。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与实际描述不符、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损坏或标签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类特殊商品的不予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退款流程

1、买家购买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家商品,提出退货申请的商品需满足责任范围,并在此“范围”内提出退货并提交退款申请,若是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因附带提交相应的证据;

2、卖家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给出退货答复,若有异常应及时与买家联系;

3、买家在收到退货答复后,应保证商品的一致性,并及时将商品打包寄回;

4、卖家收到商品并检查无误后,应立即在系统中确认并将款项退回给买家;

7天无理由退换货违规处理

1、卖家只要承诺参加“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就必须按本规则提供售后服务,并严格遵守;

2、若买家向卖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卖家需积极响应,并主动协商,根据瑞海·慧生活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期双方自愿友好地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3、如买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发生于买家在收到货后申请退货的退款过程中,卖家必须按照本规则做好售后服务,如果卖家拒绝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的情况下,瑞海·慧生活有完全的权利按照本规则流程进行处理。

4、如买家提出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为退货原因的退款申请时,卖家需在三天内点击同意买家的退款协议,超时则视为自愿达成退款协议。

5、如买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发生于买家已点击交易成功付款完毕后,或发生于货款因瑞海·慧生活服务付款流程中的到期强制打款规定而被强制打款后,在卖家拒绝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的情况下,瑞海·慧生活有完全的权利依其独立判断强制卖家履行其“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1、任何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超出7天,未办理退货申请且将包裹寄出的(包裹寄出以实际签发日期为准)

2、任何已使用或已穿着的商品(三包认定的质量问题除外);

3、 任何因非三包认定的非质量问题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常使用及保管;非正常清洁等情况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

4、配件不齐全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吊牌丢失或已被从商品中剪下;商品附件说明书、商品标签、商品保修单丢失或破损等);

5、购买时有赠品的商品,未将赠品退回;

6、已经标明为残次品或处理品的;

7、商品原包装箱已损坏或影响二次销售的;

8、该商家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

温馨提示:

从惠生活网站订购的食品类商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请在收货时务必仔细查验商品,此类商品,一旦签收,不接受退货。